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淮安市城管局审批窗口AB岗位工作制度

发布时间:2015-06-16

一、AB岗位的设置原则

AB岗制也称同岗替代制,岗位工作人员A岗不在位时,要落实B岗承办人,由B岗承办人自动顶替,代行其职责,以保证工作连续性的制度。

二、实行AB岗制的目的

实行AB岗制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政务承诺制、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的有效落实,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。

三、AB岗位制的要求

(一)AB岗工作人员要加强协调配合,A岗位的工作人员因故离岗时,应由B岗位的工作人员代替行使其职责,履行工作职责,完成相关工作任务,避免造成工作的延误。并享有A岗责任人的职责权利。AB岗责任人要做好业务交接工作,保证不出差错。

(二)工作人员因开会、出差、请假或其他原因需离岗一天以上的,将工作安排至B岗人员。

(三)B岗人员应认真履行其所代岗位职责,按照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业务,不得借故推诿、留置、拖延。

(四)B岗责任人应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,熟悉A岗承办事项的原则规定,切实履行所替代岗位的职责,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业务。

(五)B岗责任人在代行A岗责任期间,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相关职责,造成不良后果,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罚。

(六)A岗责任人离开岗位,未交代B岗责任人代行承办业务,造成工作缺位并引起不良后果,由A岗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

 

附:AB岗位人员名单

岗位

A

B

备注

受理

沃 倩

 

 

 

勘察

广告:李 享

渣土:马 丽

占道:李 享

非机动车:马丽

  车 壮   何明新

严 刚    

张晓健  葛群森

齐合根   

 

审核

汤锦芳

濮加友

 

发证